关于自评报告撰写情况汇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4-04-24 点击量:
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(教督〔2021〕1号)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审核评估工作部署,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审核评估工作,保障自评报告撰写质量,现对自评报告撰写情况汇报工作安排如下。

一、汇报时间及地点

汇报时间:4月30日上午9:00

汇报地点:第四会议室

二、汇报内容及单位

1.学校简介,汇报单位:办公室

2.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,汇报单位:发展改革部。

3.培养过程,汇报单位:教务部。

4.教学资源与利用,汇报单位:教务部

5.教师队伍,汇报单位:人才工作办、人力资源部、教务部。

6.学生发展,汇报单位:学生工作部、国际教育学院。

7.质量保障,汇报单位:教务部。

三、汇报要求

1.按照自评报告章节顺序以PPT形式进行汇报,汇报顺序及时间如下表。

序号

汇报内容

汇报单位

汇报人

时间

备注

1

评估进展情况

评估办

王海宾

5min

50min

2

学校简介

办公室

单位负责人

5min

3

办学方向与本科

地位

发展改革部

单位负责人

10min

4

培养过程

教务部

单位负责人

20min

5

教学资源与利用

教务部

单位负责人

10min

讨论、休息

10 min

6

教师队伍(4.1)-师德师风

人才办公室

单位负责人

5min

60min

7

教师队伍(4.2)--教学能力

人力资源部

单位负责人

5min

8

教师队伍(4.3)--教学投入

教务部

单位负责人

10min

9

教师队伍(4.4)--教师发展

教务部

单位负责人

10

学生发展(5.1、5.2、5.4)

学工部

单位负责人

15min

11

学生发展(5.3)--国际视野

国际教育学院

单位负责人

5min

12

质量保障

教务部

单位负责人

20min

2.各负责单位汇报内容主要围绕自评报告(第二稿)撰写的内容、支撑材料、存在的问题、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汇报。

四、参加会议人员

全体校领导、汇报单位负责人,参与单位负责人、牵头单位自评报告撰写人,评估办全体成员

审核评估办公室

2024年4月24日